归档时间:2018-07-02

关于印发《湖南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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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运管〔2015〕80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接驳运输企业试点和行业监管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2月15日

  湖南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号)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的重要性,严格按规定实施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确保接驳运输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引导、企业自主、安全第一、稳妥推进”的原则。

  三、试点条件及选取

  本实施方案所称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是指道路客运班车运行到线路途中选定的接驳点后,当班驾驶员停车落地休息,由在接驳点休息的接驳驾驶员上车驾驶,继续执行客运任务的运输组织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号)等规定,接驳运输车辆应当公车公营,严禁挂靠经营,并应安装具有驾驶员识别功能和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终端;从事接驳运输的道路客运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年内未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接驳运输试点的客运线路为:讫点省为接驳运输试点省份,且运输里程达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我省接驳运输试点企业经交通运输部备案后,开展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在试点基础上,支持长途客运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经营、建立接驳运输联盟等方式实施长途客运线路资源和接驳点资源整合,集中实施接驳运输,扩大接驳运输的范围和规模。

  四、接驳组织

  (一)制定接驳运输运行组织方案

  接驳运输试点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接驳运输运行组织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试点企业基本情况;二是接驳点设置情况,包括接驳点名称、地址、休息设施情况、动态监控设备情况、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服务能力等;三是开展接驳运输试点线路和车辆情况,包括营运线路起讫地、途中停靠站点、营运线路长度、运行路线、指定接驳点位置、该线路客运班车的车牌号及对应的接驳时间、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情况及型号等;四是接驳运输管理制度,包括接驳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接驳点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接驳运输信息化管理及动态监控制度、接驳运输监督管理制度、接驳运输公示和投诉举报制度和其他需要建立的制度。

  (二)接驳点设置

  应设置公共接驳点,优先选择高速公路服务区或者客运班线车辆途经的汽车客运站作为接驳点。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全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应成立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行业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接驳运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司乘人员和接驳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驳运输服务规范和安全。

  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运用“接驳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源头监管,并定期抽检接驳运输车辆运行情况、接驳点运转情况和接驳运输台账,发现并查处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实行信息共享,对于违反接驳运输规定的车辆,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接驳运输试点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接驳运输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接驳运输操作规范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不得假借接驳运输之名从事非接驳运输。要充分利用“接驳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接驳运输车辆监控,对于超速、超载、超时驾驶、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要通过动态监控系统随时了解接驳运输车辆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时间,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指定接驳地点接驳运输的,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规定,确保长途客运车辆的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