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可能损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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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高速管理 , 工程建设者
许可对象 因特殊需要,可能损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十八条;《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十九条。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13天
许可条件

1、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3、对公路造成损坏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湘价费用字[2002]44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有管辖权的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安全科(大队)相当于科级的路政派出机构专职路政人员;    

 

2.时限:即时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安全处初审人员; 

 

 

 

2.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时限中断时间)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安全处负责人     2.时限:4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分管局领导

 

     2.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安全处工作人员

 

     2.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高管局监察室0731-897567122
窗口地点 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2212室
交通到达线路 乘132路136路158路501路701路 到世界之窗下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463909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余高山 0731-84639096
单位网址 www.hngs.net

 

相关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起讫地点、拟经过路段及时间  
2 车辆行驶证件及驾驶员证件  
3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4 机具名称、厂牌型号、重量、轮数(轴距)  
5 防护措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