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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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务(招商、经济合作)局:

  现将《2013年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2013年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要点

  湖南省商务厅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2013年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1、加工贸易目标。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以50亿美元为基数,增长50%,达到75亿美元。培育10家以上进出口额过亿美元的企业,其中进出口额过15亿美元的企业2家。加工贸易在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2、承接产业转移目标。全年承接产业转移项目3000个,力争引进世界500强企业2-3家。

  二、 总体思路

  3、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抢抓国际和沿海产业转移的短暂机遇期、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着力提升我省外向型经济水平”这样 “一条主线”,充分利用重大项目推进和重要对接活动“两个平台”,突出湘南示范区建设、重点企业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三个重点”,力求实现重大项目和世界500强引进、重点区域对接、重大平台和重点园区建设、加工贸易对全省对外贸易的贡献率“四个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湘南示范区的综合承载优势。

  4、强化规划引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制定三市承接产业转移的子规划,确定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重点园区和引进培育的重点企业。

  5、加大政策支撑。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43条政策,发挥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的撬动效应。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研究完善保障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意见,落实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区域合作、国际物流、园区平台、口岸通关、要素保障、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各个方面出台的措施。三市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政策。

  6、培育主导产业。根据本地实际,三市重点发展壮大2个左右具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扶持培育2个左右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

  7、推进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示范区第一批92个重大项目建设,尽早启动第二批重大项目,包括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5000万美元或与之相当人民币以上的鼓励类产业项目,通关、物流、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等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8、做实功能性平台。争取衡阳综合保税区10月份封关运行,推进衡阳、郴州和永州“内陆无水港”建设,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9、构建园区体系。支持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衡阳松木工业园、永州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经开区,推进示范区内省级园区扩区、调规,提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支持示范区内各县区设立工业集中区,逐步构建示范区内“每市均有国家级园区、每县区均有工业集中区”的重点园区体系。

  (二)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做实重点承接地、重点(试点)县市、示范园区和特色园区。

  10、引导加工贸易集聚发展。发挥6个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20个省级重点(试点)县市、10个示范区和15个特色区的集聚作用,提升区域内加工贸易在全省的比重。

  11、完善重点市县和园区综合承载功能。围绕1-2个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开发集约,将园区做大做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配套园区产业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产业集群和发达的配套协作体系,实现“龙头”带“配套”,“配套”引“龙头”的良性发展格局。

  12、加大标准厂房建设。重点支持省级园区用于承接产业转移和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的加贸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的标准厂房建设。

  (三)以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要素保障为重点,抓好重点企业服务。

  13、加强对重点企业服务。加大对加工贸易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25家重点企业的服务,重点加强对富士康、蓝思科技、欧姆龙等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11家核心骨干企业的协调服务力度,在物流、通关、用工等方面强化服务、重点支持,挖掘发展潜力,确保加工贸易进出口业绩稳步增长。

  14、积极促进“本省生产,本省出口”。着重抓好九兴控股、湖南凯盛鞋业等企业的服务。

  15、积极协调加工贸易产品解禁。协调商务部同意我省部分企业开展锑和银精矿中的银加工贸易。

  16、加大通关便利化建设力度。协助做好湘潭九华、岳阳城陵矶、长沙临空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和长沙无水港的建设。

  (四)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档次和水平。

  17、突出对接重点区域。突出长三角、珠三角和港台,拓展与北部湾经济区、海西经济区以及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的对接合作。

  18、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紧密跟踪重点产业转移新动向,积极联络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对接央企、优势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提升承接的档次和水平。积极促成东元集团、望家欢等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落户湖南。依托省内已有的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设备、电站及输变电成套设备等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积极承接配套行业和企业落户湖南,培育和延长产业链条。围绕现有的蓝思科技、富士康、台达电子等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配套企业招商。

  19、创新对接活动方式。充分利用沿海商协会、知名企业家等资源,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商协会抱团推动和沿海地区政府部门支持促进等方式,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强的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突出“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重点抓好与上海市的对接,确保其产业转移湖南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以注重实效为导向,精心组织好重大对接活动、重要展会和重大会议。

  20、抓好五大产业对接活动。组织 “绿色湖南.蛇年新春湘台恳谈会”(2月)、“港洽周.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大项目对接会”(6月)、湖南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湖南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粤港明星企业湖南行系列活动等五大产业对接活动。

  21、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加博会”。组织省内加贸企业参加6月19-22日在东莞召开的第二届“加博会”,力争在参展企业、展位数、成交金额上较上届都有较大增长。

  22、组织好加快推进湘南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和第二批重大项目启动仪式。

  (六)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和统计分析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23、建立完善“五库”。即目标转移企业库、重大转移项目库、客商资源库、产业基础数据库和加工贸易数据库。

  24、进一步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统计制度,对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及时了解和把握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25、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和重点企业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6、建立项目全程跟踪制度。根据国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和我省经济发展的要求,确定目标项目和企业库,从企业发展战略、转移动态和意向、签约、落地和营运,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采取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加快建立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目标项目和企业库。

  27、完善承接产业转移激励机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转移项目,给予一定期限的资金扶持,特别重大项目给与特殊支持;对引进的部门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

  28、完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责任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