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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认定福建省三明市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的函
编稿时间: 2021-02-10 17:02 来源: 市卫健委
 

国医改秘函〔2021〕7号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牵头协调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医改成果,建立推广医改先进典型经验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现认定福建省三明市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福建省和三明市的改革勇气和担当精神,积极借鉴其改革经验,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任务落实,推动医改走深走实、再上新台阶。

二、福建省医改领导小组要对基地的经验推广工作给予支持,加大对三明市医改工作的指导力度,把改革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

三、福建省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基地的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医改政策、传授实践经验,推动改革经验在全国落地生根。站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四、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按照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1年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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