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科协〔2017〕15号
关于开展岳阳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理论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传递,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人才成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湖南经济的新增长极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岳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附件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决定开展岳阳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5至2016年内公开发表,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有独特见解的调研、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科技工作者建议,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
已参加2015年第十一届评选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申报条件
详见《岳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掌握各等级论文的申报条件,进行认真、严肃、细致的初评,并对论文申报的等级提出评价意见。
三、申报办法
原则上以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及各县市区科协为单位申报,其他有关单位或科技工作者个人的论文申报请直接与评审办公室联系。
论文第一作者为申报人,须交纳下列材料:
1.《岳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
2.论文原件(评审办公室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如原稿为外文,需提供详细中文摘要,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
3.刊载论文的学术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复印件;
4.被采纳的调研、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工作者建议应附采纳单位证明材料。
本届论文评选,免收评审费。
论文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请各单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一次性交齐全部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励办法
由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联合向论文获奖作者颁发《岳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由作者所在单位或团体给予奖励。
获奖结果通报作者所在单位,作为作者考核、晋级和聘用的依据。
五、论文评审
由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联合成立岳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主持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市科协学会部。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296号(市政府对面)市科技馆6楼603室,市科协学会部
邮编:414000 QQ邮箱:282927934@qq.com
电话:8615800 联系人:黄 虹 手机:13517303608
附件(请点击下载):
岳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