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混凝土泵和混凝土泵车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413.40.00.00.00、8705.90.30.00.00。其中,中国企业税率如下:中联重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5.10%,其他中国企业为12.27%。韩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如下:韩国全进重工有限公司和韩宇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5.10%,其他韩国企业为11.63%。
案件回顾:2016年2月,土耳其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混凝土泵和混凝土泵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