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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1-09-20 00:00 浏览次数:1

岳市残就〔201135


各县市区、屈原管理区残联,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南湖风景区社管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覆盖率,现将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湘残教就〔2011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加以落实,并于 20111010日前 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包括表格和图片)上报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0730-8708338

二○ 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湘残教就字〔201135

各市、州残联: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8号)精神,通过就业托底服务、专项援助活动、专场招聘会和建立见习制度、开展创业培训等措施,登记求职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覆盖率100%,推荐就业率80%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中国残联日前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2011年全国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紧急通知》(教就函〔201117号),决定9月份为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要求各地组织开展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管理服务到位”,对未就业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就业服务,不就业不脱钩。为贯彻落实中残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调查摸底,建立实名制数据库

 各级残联应当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告知有求职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尽快到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援助登记。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基层就业指导员的作用,开展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录入《湖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系统》,建立起全省统一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资源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加强与普通高校和各级各类特教学院(校)的信息衔接,省残联、省教育厅对将于2012年毕业的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开展实名制摸底登记。对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但未就业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回原籍工作的,由当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服务方案,进行就业托底服务,不就业不脱钩。有跨地区就业需求的,由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或指定市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就业托底服务。

二、大力宣传促进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加大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促进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宣传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营造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合新闻媒体,制作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题的公益性节目、栏目。“十佳残疾人就业创业明星”、“爱心企业评选活动”重点推介一批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和吸纳残疾人大中专毕业就业的爱心企业。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印发《湖南省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手册》,确保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服务对象能充分了解促进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措施。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采取动员用人单位提供一批、依托各方面力量自我开发一批的办法,大力收集、开发空岗招聘信息,并及时通过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