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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2-05-11 00:00 浏览次数:1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汇报会现场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炳锐在向科军理事长陪同下,参观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参观聋哑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参观自闭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观摩“第22次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艺联欢会”后与部分残疾人演员合影留念


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近三年的实施情况展开执法检查。 59,由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炳锐带队,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孟虎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来到市残联,参加了“市人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汇报会”,随后参观了岳阳残疾人服务中心内的康复项目和蓝莲花音乐清吧残疾人文艺沙龙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岳阳市残联长期以来扎实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着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倾情扶助广大残疾人摆脱厄运尊严生活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实施好《残疾人保障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政府副秘书长廖长生,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向科军和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沈楠等参加以上活动。


本次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活动将坚持依法检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四方面内容:一、各级政府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当地残疾人工作、财政投入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整体情况;二、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实施残疾人生活帮扶救助等情况;三、发展残疾人文化、教育和体育及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特别是近两年岳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收情况;四、残疾人医疗、康复及残疾预防工作情况。检查时间为5月至6月。检查方式采取听、看、谈、访等多种方式。执法检查组将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各县市区及少数残疾人居住地和工作场所, 6月中旬,形成执法检查报告。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适时组织后续跟踪督办整改落实。


《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汇报会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孟虎主持。


会上,向科军理事长作了市残联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汇报。他说,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依法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信访维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备。岳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残疾人医疗康复、重度残疾人独立施保等8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岳阳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将加大残疾人救助单列为一项内容,在康复、住房、生活困难补贴、托养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惠及残疾人的特惠政策。全市形成了以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为配套,以县级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为延伸的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使“一法一办法”的有关规定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


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低保+特保”。家庭收入低于全市低保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基本纳入低保范围。当前市残联正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岳阳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有望从 101日起 ,为一、二级重度贫困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残疾人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医保+救助”。“脑瘫、白内障复明手术和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11项医疗康复项目”已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精神病患者用药”已有74种药物进入医保支付范畴。残疾人养老保险基本实现“覆盖+扶助”。残疾人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助居+廉租”。5年来共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1530多户。在城区生活的910多户残疾人住进了保障房。


三是残疾人工作基础得到夯实。全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市、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健全残工委组织,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市182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残联,配备了专(兼)职理事长,部分行政村和社区还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完善了基础设施,市级建成了标准较高的“岳阳残疾人服务中心”, 7个县市区建成了功能较齐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四是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减免30%的学杂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除享受教育部门救助外,市残联还通过实施扶残助学“长江行动”和彩金助学项目,分别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全市实施了“千人复明”“义肢助行”、贫困聋儿公益项目和“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等一批残疾人康复实事工程,“十一五”以来,全市5万多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加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有效推动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6000多人次参加了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使一批残疾人通过培训成功实现了自主就业。创建省级残疾人法律救助明星工作站2个、省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个,每年有效化解残疾人矛盾纠纷100余起开设了功能齐全的岳阳市残疾人图书馆,常年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持续开展了“文化进社区”活动,“蓝莲花”等残疾人文艺团体进一步发展壮大。


五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日趋优化。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残疾人工作高度重视,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连续七年将残疾人服务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联系残联工作的市里主要领导多次到岳阳残疾人服务中心亲切慰问残疾人。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专门视察残疾人工作,形成了《关于残疾人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向科军理事长表示,在落实《残疾人保障法》过程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贯彻“一法一办法”认识不到位,没有从稳定社会大局、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层面上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市公共服务中专门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服务项目稀缺,难以有效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实际需求


岳阳市残联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分别就《残疾人保障法》具体实施情况作了发言。


在听取了大家的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炳锐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与使命感来搞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一法一办法”在岳阳市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此,余炳锐副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实施力度,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楷模和扶残助残典型事迹,深入挖掘爱心助残资源,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维护好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权益;三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汇报会结束后,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参观了岳阳残疾人服务中心内的脑瘫、聋哑和自闭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接着冒雨赴蓝莲花岳阳市残疾人文艺沙龙观摩了“第22次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艺联欢会”,岳阳市残联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地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与工作实效得到了执法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姚平 戴述广 王先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