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毕明哲同学做客市残联道德讲堂
多年来,毕明哲坚持接送患有先天性肌无力症的王理
市残联干部职工认真观看孝德文化宣传片
助残模范毕明哲做客市残联“道德讲堂”
“背着同学上学是我不悔的承诺。”
2004年秋天,12岁的毕明哲在湖南省临湘市实验学校就读。一天放学后,看见患有先天性肌无力症,行动不便的王理仍在教室等家人来接,于是主动将王理扛上了自己稚嫩的肩膀,送他回家。当他得知王理父亲为生计而操劳时常耽误接送王理时,他便主动要求承担接送王理的任务,并把它当成了自己的承诺和责任。
因了那句承诺,这一背就是九年。从初中背到高中,背到大学,近三千个日和夜,彼此牵挂;近万余里上学路,风雨无阻。这九年,他成了王理最好的朋友和依靠,他主动要求和王理一起去临湘一中的同一个班级就读。因为要继续背王理上学,他甚至放弃本科改读专科,选择和王理去同一所大学读书。
多年来,他把助人为乐当做自己最大的快乐,得到各方的肯定。 2011年,作为高校学生的唯一代表,获得了“湖南省五四青年奖章”;2012年,获得湖南省“雷锋式优秀大学生”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等荣誉称号;2013年9月,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向科军充分肯定了毕明哲同学多年如一日的爱心和坚持,并号召市残联干部职工向毕明哲学习。他要求全会干部职工做小事、积大爱;用真诚、换诚信;用行动,履责任;积极进步,不断追求真善美,常做助人为乐的典型,常做扶残助残的典型。同时,要求继续办好道德讲堂,用榜样的力量鼓舞斗志、凝聚合力,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本次“道德讲堂”的开讲,潜移默化提升了市残联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推动志愿者服务先进道德理念入脑入心,营造了“讲道德,做好人,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不断传播着“小流汇大海、小善积大德”的正能量。
本次道德讲堂活动,市残联还组织观看了孝德文化宣传片。
(李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