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工作动态

《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出台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3-12-30 00:00 浏览次数:1





《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出台


《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出台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制定出台了《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对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原则,以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是残疾人扶助工作纲领性的文件。

《细则》全文共31条。岳阳市残联理事长向科军介绍,《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在借鉴长沙、常德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岳阳实际,增加刚性内容,突出权益保障,对扶持帮助残疾人制定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具体优惠政策,其中不少政策甚至走在了全省前列。

为制定出台《细则》,岳阳市残联起草了《细则》(草案), 岳阳市政府法制办以书面形式上门征求了20多家相关单位意见,岳阳市政府法制办、岳阳市残联牵头组织召开了会商会、听证会和协调会,广泛征求公众、部门的建议和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细则》(送审稿)2013125日经岳阳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1219日印发,201411日起正式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有许多亮点和突破性规定。

保障残疾人康复和基本辅助器具经费

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要保证重点康复项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对贫困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经费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根据残联核实情况拨付项目实施单位,专项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对贫困残疾人急需的轮椅、拐杖、助听器、助视器等基本辅助器具所需经费给予适当补贴。县级以上残联定期免费配发普通轮椅、盲杖、闪光门铃等辅助器具。

彩票公益金明确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部分要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体育行政部门按照使用宗旨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

残疾人及其子女教育优惠

为促进残疾人教育,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细则》重点对残疾人及其子女规定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众多优惠。《细则》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按照规定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实行统一校服和统一发放作业本的,由学校免费提供校服和作业本。根据方便监护的原则,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按照规定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实行统一校服和统一发放作业本的,由学校免费提供校服和作业本。根据方便监护的原则,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由学校减免不低于30%的学杂费。对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人和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还可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资助。

限制残疾认定收费

残疾人在本市定点基本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认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供优质服务,残疾等级鉴定收费不得超过100/人。

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

对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困难家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实施低保。

补贴残疾人参保

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给予全额补助;三、四级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补助50%。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市区为其代缴每年10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家庭水、电、气、电话、宽带、电视优惠

残疾人家庭单独申请自来水“一户一表、户表工程(表前)”安装,自来水公司对安装工程费优惠30%,对工程勘查设计费优惠50%;城镇居住的残疾人家庭单独申请照明装表用电,电力部门只收取工料费;残疾人家庭单独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管道燃气公司按执行收费标准优惠450/户;残疾人家庭单独申请安装固定电话,凭残疾人证免收1台固定电话月租费;残疾人家庭申办宽带网,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经营单位免收一次开户费,并优惠30%宽带使用费。

对单独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残疾人家庭,免收家庭开通费,仅收取材料成本费200300元,第一台电视机基本收视费凭残疾人证按16.5/月收取;对同时持有残疾人证和低保证的家庭,第一台电视机基本收视费按11/月收取。残疾人家庭拥有第二台以上电视机的,不再享受电视基本收视费优惠政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开立了用水、用电、用气户头的残疾人家庭,每户每月免收5吨水费、10度电费、4立方米管道天燃气费。

扶持残疾人就业

《细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岳阳实际,新增了一系列残疾人就业优惠措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应当在服务行业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不低于10%的岗位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免除证书工本费、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并按照规定补贴培训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经营场地;依法减免税收;按照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拨款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无最低标准的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每月用水50吨以内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收费,超过50吨部分按实际用水类别标准收费;免收3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及部门规定的其他优惠。

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

《细则》规定,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诊、挂号、划价、收费、取药、功能检查时,凭残疾人证优先办理业务。

残疾人享受参观、出行优惠

为了方便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细则》特别指出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参观、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场(馆)、文化馆(室)、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动物园、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残疾人凭证(卡)免费搭乘市内公共汽车、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残疾人享受迁移户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优惠

残疾人夫妻互相投靠、未成年残疾人投靠父母、残疾人投靠成年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申请办理与本人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劳工赔偿金、赡养、抚养、扶养等有关公证事项的,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公证机关应当减免公证服务费。

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案件,相关部门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残疾人就援助事项申请公证、司法鉴定的,应当依法减免相关费用。

为了保证残疾人的权利不受侵害,《细则》指出当残疾人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残疾人保障法》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接受投诉的相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答复。

(戴述广、姚平、殷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