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精神,省政府于2015年12月31日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15〕52号)。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市残联党组召开会议并下发《通知》,着重对《实施意见》的落实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在2月23日前提出书面建议,务求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会议强调,落实《实施意见》关键在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要一步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原则,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其基本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推动相关各部门不断出台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其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要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残疾预防、康复、教育、就业和无障碍建设等工作,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水平提高。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志愿助残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会议指出,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大力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是我们接下来的“攻坚目标”。我们要主动做好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的对接工作,帮助扶贫残疾人家庭掌握更多实用技术,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和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建立社会帮扶信息对接机制,支持互助和慈善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项目,精准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消除我市残疾人绝对贫困现象。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两项工作作为“十三五”期间残疾人事业主要工作任务来落实。当前,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二是要调查研究,明确落实《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工作建议;三是要尽快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出台落实《实施意见》的举措。
(姚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