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湘阴县“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受到国务院残工委表彰,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县继去年被国家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称号后取得的又一项重大荣誉,也是全市唯一一个受到本次会议表彰的县(市、区),全省获此殊荣的仅8个单位。此前,该县曾于2001年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称号。
湘阴县共有各类残疾人44890人,占总人口数的6.14%。一直以来,湘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关爱残疾人群体,始终把残疾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按照“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协调发展”的思路加速推进。《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实施5年来,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维权、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十一五”任务目标全面超额完成,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残疾人工作基础持续巩固,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目前,该县19个乡镇建立残联并正式任命残联理事长,419个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85%以上选配了专职委员,并率先在全省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残疾人康复站,14个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康复室。
“十一五”期间,湘阴县残联连续5年在全市综合考评中获得第一并排名全省前列,连续5年荣获湘阴县实事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连续6年荣获湘阴县“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后涌现出了“全国自强模范”杨慧丽等一大批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残疾人先进典型。
(欧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