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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社会救助政策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2-08-16 00:00 浏览次数:1

云溪区残联在“两个体系”建设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就业扶持等政策实施中,将贫困残疾人作为优先、重点对象给予救助,获得残疾人和全社会一致好评。

社会救助给贫困残疾人开绿灯。该区社会救助局在城乡低保审批中,优先照顾残疾人。一是符合城乡低保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且补差标准依据情况上浮20%-30%;目前该区共有1528名农村贫困残疾人、1153名城镇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占全区城乡低保人数的43%,重度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月补差标准达110元、城镇低保月补差标准达265元。二是贫困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且按全额保障标准补助。三是将残疾人康复治疗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畴。针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人、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等治疗费用大,贫困家庭无力负担相关费用的现实情况,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重点救助,有力推进了全区康复工作开展。

危房改造、就业帮扶等工作重点向贫困残疾人倾斜。该区在危房改造政策实施中,将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帮扶重点。一是危房改造项目分配优先考虑贫困残疾人家庭,每年帮助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比例不低于20%。二是危改资金分配侧重于贫困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上浮20%-30%,对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建房实行全额补助,2011年最高户补助资金达3.6万元。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自身无劳动力和近亲属帮助建房及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以后仍无法建房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区残联积极与所在乡镇、村组、邻里和社会热心人士联系,动员各方力量帮助建房。仅2011年,该区采取村组牵头,邻里亲友帮忙就先后帮助18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新建住房。同时,云溪区政府于2008年出台《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实施方案》,每年安排扶持一批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从事种养殖业和经营,2012年,该区建立200亩金银花种植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首批为20户残疾人家庭无偿提供5万元金银花苗木,引导残疾人家庭从事金银花种植,并计划采取公司加农户的形式,用三年左右时间带动20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种植金银花,实现残疾人家庭增收致富。

(姚平、仕华、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