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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出台“环保惠企十条”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9-18 08:11 浏览次数:1

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岳阳市环保惠企十条。本刊记者获悉,惠企十条包括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重点产业帮扶、协助申报项目资金、促进节能减排、改进环境执法、强化事前服务、助力绿色信贷、加强效能监督等方面,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振兴实体经济,全力推动岳阳高质量发展。

具体如下:

1.推进政务公开。

在环境行政执法、排污费征收、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环境监测等工作中,全程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办事程序、流程、申报资料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打造高效透明服务型环保。

建立、完善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办事和实体窗口办事的有效联动,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指导企业公布环境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

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办理程序、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对于政策法规要求下放的市级环评审批权限要无条件下放至县级审批;政策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要重点解决好环保与市场、环保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3.提高审批效率。

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方便群众,优化投资环境,坚持“提前介入、集体会审、同步运行、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方便企业,优化投资环境。

项目审批公示完成后,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比国家规定时间缩短50天),报告表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比国家规定时间缩短23天),登记表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比国家规定时间缩短10天)。

凡涉及排放总量项目,总量控制科在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须予以回复;凡需出具预审意见的项目,各县市区(分)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须予以出具;总量控制科在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须予以回复。

4.做好重点产业帮扶。

局领导分片联系帮扶企业,每月下基层下企业不少于二次,对企业提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重大项目专人负责现场督察、沟通、协调解决。

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容缺预审、专人跟踪指导,对项目可能涉及的环境敏感区域、污染风险、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审批要约因素事先协调服务,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单位、环评机构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手续。

对市级以上审批的,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报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由审批科室提前介入为企业申请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并协助到省或国家办理申报手续,直至办妥。

5.协助申报项目资金。

根据上级政策、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环保项目资金的申报,指导企业转型升级,降低污染排放。

重点支持企业深度改造、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项目等。

督促企业切实管好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以项目资金为杠杆,鼓励企业重视环保,加大环保投入。

6.促进节能减排。

在排污总量分配时把握好 “三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明令禁止项目,依法不予分配排污总量。

二是总量削减原则,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依法淘汰取缔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整治无望的企业,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环境友好型项目建设。

三是补偿平衡原则,对污染总量削减明显的地区,大力支持其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控制性总量指标,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预留充足总量空间。

7.改进环境执法。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杜绝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先整改、后处罚;重整改、轻处罚;不整改、重处罚”为原则,依法处罚,制定错案追究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严格执行环保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和程序,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做好环境执法后监管,帮助企业查明原因,做好整改,对重点污染企业,在督促整改到位的同时,推进长效管理,建立重点企业日常联系沟通机制。

对有效诉求举报做到100%核查,100%处理,100%反馈。

环保部门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技术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8.强化事前服务。

落实环保政策法规进企业、环保服务进企业、技改技术进企业、专家咨询进企业的“四进”制度,为企业提供环保治理技术和信息咨询上的支持。

开展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寓环境监察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环境监察。

同时,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帮助合法企业消除环境隐患,推动生产工艺转型升级,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9.助力绿色信贷。

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环保征信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支持环保诚信企业,惩戒环保违法行为,对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

联合银行等单位对环境诚信企业实行优先贷款、快速贷款,帮助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再生产。

10.加强效能监督。

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环保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强化环保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觉践行“一线工作法”,到企业、下一线、解难题、求实效,推进服务企业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节奏落实。

同时,对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索拿卡要、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