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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闽电机厂东生活区及朱家咀地段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2014-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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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原中闽电机厂东生活区及朱家咀地段

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岳楼政发〔2014〕22

 

2014年9月25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原中闽电机厂东生活区及朱家咀地段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岳楼政发〔2014〕16号),经过30天的公示,被征收人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论证,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回复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置换比例过低的问题

37户被征收户认为置换比例1:1.15过低,要求提升至1:1.2或1:1.3进行置换,所占比例为17%。

回复意见:房屋面积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相关文件来制定的,完全符合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实际情况。岳政办发〔2014〕9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多层住宅房屋被征收后以高层住宅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合法套内面积等面积调换或按合法建筑面积1:1.15调换”。

二、关于阳台面积要求按全面积计算的问题和对房屋屋顶隔热层及杂物间进行补偿的问题

23户被征收户认为对阳台进行了封闭,要求按照全面积计算,所占比例为10.6%。6户被征收户要求对屋顶隔热层及杂物间进行补偿,所占比例为2.8%。

回复意见:能提供合法权属证明,则应当给予补偿;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权属证明的,则依据岳政发〔2012〕13号文件规定,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

三、关于过渡期过长的问题

13户被征收户认为房屋过渡期42个月太长,应该控制在24个月至30个月之间,所占比例为6%。

回复意见:因为本项目是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以及建设周期等问题,经项目部报市征收管理处审核并回复过渡期限为42个月。

四、关于置换房超面积部分购置价的问题

25户被征收户要求产权置换房屋超过还建比面积部分按照房屋建筑成本价或按销售价优惠30%,所占比例为11.5%。

回复意见:岳政办发〔2014〕9号文件规定:产权调换房屋超出还建比部分,住宅房屋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按约定交房时点的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销售价下浮20%计算补差额;10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约定交房时点的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销售价计算补差额;非住宅房屋按约定交房时点的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销售价计算补差额。

五、关于被征收户现居住房屋楼层差价的问题

5户被征收户要求对现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时补偿购房差价,所占比例为2.3%。

回复意见:房屋主体价值是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楼层差价计入房屋主体评估价值当中。

另外还有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