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第四十八期(总第172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11月26日
关于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督查通报
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区史志档案局对全区85家单位、48个全区重点项目部(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以《政府督查(通报)》形式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归档意识有所增强。全区档案工作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各级领导依法治档的意识有了新的提高。纪委、组织部、法院、司法局、交建局、工信局、环卫局、洞办、楼办、枫办、洛办、城办、望办等单位做到了档案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各单位的档案室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绝大部分单位配有档案专室、专柜,基本达到“九防”要求,档案安全得到保障。城办、奇办、地税分局、审计局、民政局、公安分局等单位还新增了档案密集架、空调等设备;梅溪乡投入经费4万元,郭镇乡投入经费2万元用于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琵琶王立交桥东南角旧改、临湖公路建设、中闽电机等项目部配制了档案专柜,档案盒、夹等档案装具。
3、档案管理规范健全。全区档案分管领导和档案员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案卷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计生局、金融办、城管局、法院、交建局、东办、洛办、五办、三办等单位档案整理工作已严格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落实到位。琵琶王立交桥东南角旧改、临湖公路建设、中闽机电、中心城区保障房建设、步行街南辅道旧改等项目部参照区史志档案局下发的《岳阳市岳阳楼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分类(参照)方案》进行了文件材料的归类,实行分类分册,做到了专盒夹分放,专盒专名,内目详细。
二、存在的问题
1、档案整理不规范。存在档案未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档号章盖内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工商分局、安监局、七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部等单位的档案没有按要求分类管理。残联的档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完成。
2、保管条件需提升。部分单位甚至杂物室充当专门档案室;有的单位档案装具陈旧,达不到档案安全保管要求。古井社区柴家组旧改项目部资料随意乱放;老垅坡安置房项目部无专柜,资料与杂物混放。
3、人员素质待提高。督查发现,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过少,致使档案管理工作难上新台阶,档案员兼职过多,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档案工作。一是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工作;二是档案员业务不够熟练,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受到影响;三是档案员更换频繁,档案工作交接不到位,档案管理混乱。如移民局没有明确档案员,老垅坡安置房项目部新老档案员档案交接手续不清。
三、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搞好全区档案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有序开展各项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一要强化制度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内部机构和档案干部的岗位责任制,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年终目标考核,保证全区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二要强化基础设施。一方面要加强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各门类档案齐全完整、整理规范,定期移交。另一方面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配备、配齐防盗、防火等必要设施,配备使用密集架或铁皮柜、档案管理软件、计算机、照相机等管理设备,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三要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保持档案员队伍的稳定性,不断提高档案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