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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之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

编稿时间:2019-01-09 02:33 来源:岳阳市侨联办公室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乡垃圾清运量增加迅速,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压力也随之增大,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问题迫在眉睫。目前,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等方式,其中垃圾焚烧技术具有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减量化程度高等优点,在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颇受欢迎。随着技术的进步与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保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7年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提出“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与富饶美丽幸福湖南的新发展更匹配,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建议:

一是科学布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与选址。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设定防护距离,合理安排周边项目建设时序,不得因周边项目建设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落地及建设。

二是招大引强。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方式,积极引进资金实力雄厚、技术设施先进的优质企业。对于列入专项规划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改委在PPP项目推介、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予以适当支持;住建、规划等部门加强行业指导,优先开展选址审查,加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

三是集成集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以规模化、集成化为主,鼓励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据统计,在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内部收益率均在8%以上,其中东部地区投资内部收益率为9.5%左右,中部地区为8.5%左右,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招商引资项目优势明显。

四是公开透明。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开放透明,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信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严格标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加大烟气处理等相关技术投入,及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并通过向社会公众开放厂区以及为周边居民供热等措施,逐渐把“邻避效应”转变为“邻利效应”,同时做好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相关工作。(岳阳市政协委员、市侨联委员、湖南迈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詹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