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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概况】200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 开展对推动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对抗冻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北京奥运火炬在岳阳传递明确纪律要求。开展 对市场价格调控、固定资产投资、国土资源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安全生 产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严肃追究岳阳县“六一二”等责任事故案中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追缴历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2.6亿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大力优化经济环境。推行市纪委、市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督促落实优化经济环境系列制度和减少到企业进行行政执 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及时调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 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勤廉为民、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重点组织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 政文化建设,创建一批示范点。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纪念活动。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全市近10年公务车 辆配备情况,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车辆予以收缴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大力整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开展公务出国(境)清理工作,纠正和处理突出 问题。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两述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组织平江县委、华容县政府、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8个单位 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干股,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救 灾补损促发展”的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不换状态就换人”的要求,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干部提升状态,改进作风。

三、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等重点资金的监管和督查,纠正突出问题。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 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开展对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继续办好“巴陵行风聚焦”政 风行风热线栏目,使之成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

四、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制定和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县处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管。继续实 行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情况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对全市153个社团进行清理,提出实行“四脱钩”的方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 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工程建设规模变更备案制度,落实工程项目结算监管制度。 探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消费刷卡结算制度。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省纪委以岳阳为现场,召开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 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60件,处分党员干部763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其中市纪委、市 监察局立案43件,涉案处级干部18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1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对平江“野生华 南虎假新闻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受到省委肯定和社会好评。为83名受到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规 范对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2008年6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全面加强对县处 级一把手的监督。《办法》从指导思想、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加强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述廉评议制度,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有错无为问责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班子 成员之间的用权监督、班子内部对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明确规定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基建项目、人事工作、政 府采购工作的规定。凡涉及到财务、基建、人事、采购等事项应由单位副职具体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规 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008年,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制订下发《岳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 小组。4月初,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6~7月,进行两次专项督查检查。8月底,市直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42家单位对各 自的处罚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细化和程序化,市优化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下发《关于公示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工作流程的通知》。至 12月底,42家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13家单位同时在电视台进行公示。通过这项工作,有效遏制了滥用行政处罚权的问题。省纪委给予高度肯定。

【市纪委、市监察局兴建高标准办案场所】2008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办案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 委要求,兴建高标准办案场所。办案场所从内部管理、紧急突发事件应对、干部工作职责、值班、陪护、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电子监控管理等多方面制定一系列的规 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保障了办案场所安全有序运转,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办案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办案工作,办案效率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