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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10 11:36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党发〔2020〕9号

中共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印发《岳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0年8月7日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一、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

责任范围:对市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医疗保障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每半年专题听取机关行政科室和局属单位廉洁从政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对照职责将全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科室所认真履行职责。

5.配合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和开展纪律审查。

6.年末向市纪委专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市纪委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治理,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3.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4.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5.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登记等制度。

16.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市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

(一)党组书记柳怀

责任范围:市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负责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党组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3.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领导和协调全系统反腐败案件的查处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查办案件。

6.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及时报告纪检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7.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局长张世愚

责任范围:参与局党组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参与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党组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放管服”改革。

4.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胜军

责任范围:对待遇保障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的业务和人员管理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分管业务工作部署、检查、考核范围,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做到廉洁从政,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局党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3.加强责任范围内各科室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放管服”改革。

4.对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领导责任。

5.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焕斌

责任范围:对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医疗保障稽核中心的业务和人员管理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分管业务工作部署、检查、考核范围,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任务。

2.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做到廉洁从政,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局党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3.加强责任范围内各科室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放管服”改革。

4.对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领导责任。

5.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晓华

责任范围:对医药服务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机关纪委的业务和人员管理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分管业务工作部署、检查、考核范围,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任务。

2.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做到廉洁从政,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局党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3.负责局系统“四风”问题纠治工作,督促各单位(科室)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4.加强责任范围内各科室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放管服”改革。

5.对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领导责任。

6.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