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我局在2023年7月出台、2024年11月修订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文件基础上,结合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修订完善“三张清单”,更大力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我局按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修订《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药监法〔2024〕11号)等文件要求。
2025年12月20日,我局以2024年11月出台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为基础,整理修订了《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完成后,按照办文程序,2025年12月22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个月。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同日,书面征求了11个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5条;12月23日,书面征求了27个相关业务机构的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5条,上述10条建议采纳其中5条。2026年3月4日,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再次书面征求了21个业务机构的意见,收到文本修改建议1条,已采纳。2026年3月6日,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党组会专题集体研究讨论。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坚持“同类合并、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优化完善。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结合国家及省级层面最新发布的免罚清单要求,对部分事项予以合并整合,同时结合执法实际新增有关事项。
合并整合。对原清单中属于同一法律领域、行为性质相近的违法行为情形进行归纳合并,精简清单结构,避免重复列举,增强清单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合并整合后,清单的结构更加清晰,分类标准更加统一。删除调整。对因法律法规修订调整而不再适用的原清单事项予以删除,同时对部分原已涵盖的事项不再重复列明,确保清单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新增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关于“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的要求,结合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实际情况,新增三张清单事项。
经合并整合、删除调整并新增后,结合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实际,修订后的“三张清单”共列出39项不予处罚、4项从轻处罚、14项减轻处罚事项,较修订前增加6个事项。
不予处罚清单涉及登记注册、广告、电子商务、商标、专利、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计量、价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领域,从轻处罚清单涉及认证认可、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等领域,减轻处罚清单涉及广告、产品质量、商标、食品安全、药械化安全等领域。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