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岳阳市公路局委托,经岳发改[2016]176号文件批准,就G240洞庭大桥至湖滨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工程咨询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岳阳市公路局;
2、项目名称:G240洞庭大桥至湖滨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项目批准文号: 岳发改[2016]176号 ;
4、项目地点:岳阳市城区西侧。
5、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洞庭湖大桥南侧,接沿湖大道、终点位于湖滨谭家湾,接G240岳荣公路(原S201),往南可经汨罗、湘阴直达长沙,线路全长14.9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投资估算约为41.38亿元,资金来源为城市发展建设基金,可研编制费用约为 99.845 万元(财政评审结论);
6、招标范围:通过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工程咨询单位;负责本项目工可编制,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编制、负责评审和通过评审后的成果文件提交及后续的相关服务等;
7、编制工期要求:60 天(日历日)
8、质量要求:合格,以通过专家评审为评判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或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本项目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11日至 8 月15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岳阳市金鹗公园东大门楼区地税局第四分局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投标人。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答疑由各投标人以书面的方式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截止后统一收集,形成答疑纪要后采用书面的方式发放给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编制费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约为 99.845 万元(财政评审结论),包括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响应岳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价格,未响应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5.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88048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公路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77074066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金鄂公园东大门(岳阳楼区地税局第四分局旁)
联系人:朱莉莉
电话:0730—311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