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办发〔2018〕3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省工会十六大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会员评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会员评家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举措。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政治性是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的灵魂,先进性是群团组织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也是群团组织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进一步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工会组织密切与工会会员的联系,真心尊重、真诚依靠、真情服务广大会员群众,把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党的政策贯彻到职工群众中去,把党的主张变成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是推进基层工会改革创新的现实需要。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建设,创新工会组织的运行机制、活动方式是推进工会改革的重要内容。改进工会工作成效评议方式,把会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突出工会会员在职工之家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依靠会员推进工会工作制度,真正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三)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建设,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竭诚服务、工作规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才能适应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的要求。深化会员评家活动,坚持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有利于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充分发扬会员民主,落实会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是激发基层工会生机活力的重要手段。当前,我省基层工会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不够规范、会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在推进会员评家活动中存在不敢评、不愿评、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等现象。深化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规范基层工会建设,创新职工之家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会员群众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使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进一步明确深化会员评家的目标要求
围绕建家活动的重点、会员关注的热点、工会工作的难点,以会员满意度为导向,深入开展会员评家活动,不断增强评议实效。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层工会普遍建立会员评家机制,已经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积极探索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县(市、区)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实现“哪里建有职工之家,哪里就有会员评家”的目标。
三、准确把握会员评家的主要内容
(一)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组织体系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积极开展劳动竞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实施素质工程;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帮扶困难职工;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和服务职工群众中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1.政治坚定,热爱工会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工会工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业务精通,具有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认真学习钻研工运理论、工会业务、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工会业务熟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民主意识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作风民主,广泛听取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按照职工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深入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切实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4.清正廉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公平公正对待职工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不谋私利、不循私情,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和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严格规范会员评家的主要程序
(一)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00人以下的一般召开会员大会,因生产经营等原因不能召开会员大会的,需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会员评家工作一般应由上一级工会、不兼任本单位工会主席的党组织负责人或非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会员代表主持。
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组成会员评家工作组,人数一般为3至5人,主要职责是: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报告会员评家结果,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督促落实评议后的整改措施。
(三)会员评家应在评议前一周,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五)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
(六)会员评家的结果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七)会员评家的结果和原始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工会考核基层工会(工会主席)或申报推荐工会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查阅。
五、注重会员评家成果的激励与运用
(一)应把会员民主测评满意等次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的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地或上级“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或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工会,该年度不得申报推荐为上级工会的各类先进集体;对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或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工会或对工会主席(副主席)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其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申报推荐为上级工会的各类先进个人。
(三)对会员民主测评不满意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对已获得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上级工会可撤销其称号。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程序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四)基层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该基层单位必须开展了会员评家活动且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
六、切实强化会员评家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增强责任意识,把会员评家作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经常性、制度性工作常抓不懈,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形成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创新发展。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评家内容,创新评议形式,探索推广上下级工会互评、日常评议和年度评议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使评议工作更具实效性。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开展会员评家的新形式新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会员评家工作覆盖面。
(三)定期督促检查。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组织进行自查、互查、抽查,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员评家取得实际效果。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注重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会员群众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和参与度,引导会员群众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保证会员评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建家”和“评家”中的形式主义,真正以会员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
附件:1.湖南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
2.湖南省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
3.湖南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结果报告表
附件1
湖南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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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会员人数 |
测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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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测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测评分 |
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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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体系 |
1 |
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是否健全(3分),是否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2分),是否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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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分),工会委员会是否按期换届选举(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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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会是否进行了法人资格登记(2分),是否有单独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2分) |
4 |
|||||||
4 |
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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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单位职工入会率是否达到85%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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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学发展 |
6 |
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集体”、“芙蓉标兵岗”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竞赛等活动 |
5 |
||||||
7 |
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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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劳动模范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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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维权职责 |
9 |
是否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3分),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分),是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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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分),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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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3分),是否推行厂务公开(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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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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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工程 |
13 |
积极开展各种职工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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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芙蓉杯”百万女职工提素质立新功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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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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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职工群众 |
16 |
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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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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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的职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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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 |
19 |
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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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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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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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是否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3分),是否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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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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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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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结果 |
填表说明:
(1)填表时单位性质是指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其他单位。
(2)评分时,根据测评内容,结合基层工会工作实际,给予正确评分。对于测评内容为“是否……”项的,如“是”该单项测评分就为标准分值,如“不是”该单项测评分为0分;测评内容中没有“是否”说明的,请依据本人平时对本单位工会工作的了解评分。
(3)总分合计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满意等次,60—79分的为基本满意等次,60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并将测评结果填入测评结果栏内。
附件2
湖南省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 |
测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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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评人姓名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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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测评主要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被测评人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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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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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廉洁自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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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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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年度建家计划及其他工会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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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履行维权职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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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主意识情况 |
||||||||
7 |
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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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情况 |
||||||||
9 |
创新精神,激发干部职工的创新活力情况 |
||||||||
10 |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 |
||||||||
合 计 |
|||||||||
测评结果 |
|||||||||
填表说明:
(1)评分时,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内容后面的空格中任选一项打“√”;其他
意见建议,有就填,没有的不填。
(2)合计中满意和基本满意在8个及以上的为满意等次,6—7个为基本满意等次,5个及以下为不满意等次,并将测评结果填入测评结果栏内。
附件3
湖南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结果报告表
基层工会(盖章)
职 工 数 人,会员数 人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员(代表)总数 人,参会会员(代表)人数 人
发出票总数 ,收回票总数
测评对象 |
满 意 票 数 |
基本满意 票 数 |
不满意 票 数 |
|
工会工作及职工 之家建设情况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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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会 主 席 履职情况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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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副主席履职情况测评 |
||||
备 注 |
监票员签名: 计票员签名:
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注: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