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9-03

【职业教育】中职管理放硬招,招生乱象被遏制

来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2016-08-3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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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管理放硬招,招生乱象被遏制

岳阳这几年的中职招生逐步规范,买卖生源、有偿招生乱象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1.加强职教宣传,使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提高了。这主要得益于国家的政策,我们也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大量广泛的宣传。

2.实行阳光招生,使职业教育的生源增加了。2013年开始,我市实行市区基础教育的阳光招生,去年市政府发文在全市中小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普高招生比例逐年下降,中职招生比例逐年上升。如去年,我们全市中职招生19500人,各中职招生院校生源基本饱和。

3.强化招生管理,使职业院校规范招生的自觉性增强了。我们每年或出台规范中职招生的专门文件或在中职招生方案中明确招生工作要求,每年各中职招生院校跟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规范招生责任状。

4.开展专业评估,使职业院校办学更有特色,竞争力增强了,学生更愿意读了,学校数量也减少了。近六年我们每年对中职招生专业进行评估,凡不能达到招生资质的专业一律停止招生,这样使中职学校从原来的近60所,减少到了目前的29所,期中国家改革示范中职学校5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10所,省级示范职教中心6个。共开设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旅游酒店、医护和教育等8个大类共70多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0个。在籍学生中职学生6.8万人。我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98%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90%以上,就业稳定率巩固在80%以上。

今年我们已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

1.明确基本原则。①均衡协调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职高的人数占初中毕业生的比例应当达到40%以上。②统一公开的原则。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专业、计划全市统一公开发布,职业院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③有序录取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及中职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制定发布的方案进行招生,不得扰乱招生工作秩序。④自主选择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及初中学校、中职招生学校应当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运用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选择学校。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顾问,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任成员。

3.实行阳光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岳阳城区(含市直、岳阳楼区、君山区、经开区、南湖新区)的学生实行与普高并轨招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县市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县市区按城区招生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跨区域就读职业学校的,实行学生或其家长向期望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报名,市教体局审核后录取。其他生源,由学生或其家长向期望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报名,市教体局审定后录取。

4.加强招生宣传。拟与往年一样编印《中职招生指南》、在岳阳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搞好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今年增加市教体局网站公布招生信息、编印《素质教育●中职招生专刊》、职业学校设置户外宣传广告、初中学校在校内办好中职招生宣传专窗、开展职业学校开放日活动,同时对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员进行准许证管理。

5.严格学籍管理。各中职招生院校新生录取信息须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否则,无法办理学籍注册登记。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6.严肃招生纪律。对初中学校、中职招生院校提出了“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禁各生源学校及班主任、教师以任何名义抵制、拖延或回收《中职招考指南》和《素质教育●中职招生专刊》;严禁各生源学校及班主任、教师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向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不法利益;严禁各职业学校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补录其它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严禁职业院校未经安排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严禁职业院校为拉生源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冬)令营或打假期工;严禁职业院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严禁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在开学前和录取中向学生收取押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

7.纳入考核评价。把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教育工作评估考核、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和县市区职成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要求县市区教育局把所属初中学校职普分流比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