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9-03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2016-09-2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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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

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

湘林护〔2016〕4号

我省是野生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和栖息地,为进一步保护我省野生鸟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全面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任何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鸟类。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报批。

二、凡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6号)要求,加强组织指导,层层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野生鸟类的资源调查、巡护值守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并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合力;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等职能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全省人民群众要爱鸟护鸟,不猎捕、经营、吃食野生鸟类,发现有非法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行为,及时主动向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特此通告。

湖南省林业厅

2016年3月2日


责任编辑: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