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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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省委省政府交办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相关部门:

2017年4月19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上报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明确了省委省政府交办我市的41项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前期督查调度和资料审核情况来看,整改工作虽有进展,但不尽人意,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视过问不够,整体推进力度不大,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特别是个别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无实质性进展,严重影响我市总体整改进度。为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1、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印发<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岳办﹝2017﹞2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明确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参与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特别是带有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能挂空挡、留空白。

2、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特别是对重点环境问题,要有铁的手腕、强硬的措施,一抓到底。

3、严肃实施责任追究。根据近期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的《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整改时限要求,凡存在超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临近整改时限且明显无法整改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4、准确真实报送资料。省委省政府委派出的督察组近期在岳进行督察,要求随时掌握交办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问责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快捷的要求,报送整改、问责情况和档案资料,特别是岳办﹝2017﹞20号要求4月份整改完成但未完成的问题,责任单位要逐项说明情况,做到一事一报。自5月份起,我办将按月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现5月时间已过半,请各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做好报送整改资料的准备(注:根据督察组要求,5月19日上午10点前上报整改情况)。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

附件:1、省委省政府交办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送要求

2、省委省政府交办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

3、问责情况统计表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