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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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交办、转办第一批信访件

6月24日上午9:00,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交办、转办了第一批共计19件信访件。

截至6月23日18:00,第三督察组信访组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43次,其中23次属于重复投诉,最终认定有效投诉为19次。

该批信访件中,有3件属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岳阳市交办的351个信访件范围,本次督察期间被群众再次投诉,第三督察组将其列为交办件。另有3件由于群众重复投诉次数较多,作为重点件转办,其余13件作为一般件转办。

按照督察组工作要求,交办件必须在2日内,重点转办件必须在3日内,一般转办件在5日内向督察组反馈查办情况。

岳阳市配合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督察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督察组反馈案件查办情况。

黄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