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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级环保督察6月20日启动 年内实现全省覆盖

省级环保督察6月20日启动

分2批督察,实现全省覆盖;第一批为衡阳等7市州

省级环保督察今年将实现全省覆盖。6月15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省级环保督察将于6月20日启动,第一批督察对象为衡阳等7个市州。

今年省级环保督察将分2批进行。第一批督察对象为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怀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个市州,其余为第二批。

每一批督察分3个阶段,市州本级督察、延伸督察和梳理分析归纳。进驻督察结束形成督察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报告批准后,向被督察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

据介绍,本次省级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环保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去年4月起在我省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以及7月31日起开展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都充分表明环保督察是强化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利器,是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手段,环保督察已被列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四大基本职能之一。

(文/曹娴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