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4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信访案件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二批142件信访件

12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三十二批11月30日8时至20时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共142件,其中重点件11件。

第三十二批举报件中,按地区分布为:长沙市51件,衡阳市14件,湘潭市、岳阳市各10件,郴州市9件,常德市、娄底市、怀化市各8件,永州市7件,株洲市、邵阳市各6件,益阳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2件,张家界市1件。

前三十二批累计交办4156件,其中重点件345件。分别为:长沙市1110件,衡阳市428件,娄底市304件,岳阳市283件,邵阳市272件,郴州市263件,永州市258件,常德市256件,湘潭市253件,株洲市214件,怀化市196件,益阳市173件,张家界市86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8件,省发改委17件,省生态环境厅3件,省工信厅2件。

累计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最多,占33.3%;其次是水、噪声、生态、土壤、其他、辐射等。

(文/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