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10-09

省疾控中心提示

来源:市卫健委2021-10-2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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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我省长沙市报告1例外省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为甘肃省嘉峪关人,10月17日13:15-17:45乘坐EU2446航班从嘉峪关抵长沙,且发病前14天内有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旅居史。近日,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报告的病例和阳性人员也涉及到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以及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此外,云南德宏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时有报告。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请各位外地返(入)岳人员注意:

1、10月19日起,凡从内蒙古、陕西、甘肃和宁夏四省入(返)岳人员以及从云南德宏州入(返)岳人员到达我市第一目的地时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建议其他省份入(返)岳人员到达我市第一目的地时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入(返)岳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人员入(返)岳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途中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出入医疗机构、机场、车站、商场、宾馆、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一米线等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