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农药)罚〔2025〕2号)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岳农(农药)罚〔2025〕2号 | 君山区柳林洲义红农资店经营劣质农药案 | 刘义红 | 2025年1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百菌清"等农药已过保质期。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2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9元。合计罚没款2419元。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