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39号)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岳农(渔政)罚〔2025〕39号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 吴林波 | \ | \ | 2025年12月16日,当事人在长江云溪段擂鼓台岸线水域进行锚鱼作业(非法捕捞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钓竿1根、锚钩1个、铅坠1个;2、没收渔获物鲤鱼1.8千克;3、罚款2300元。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