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动监)罚〔2025〕3号)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 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岳农(动监)罚〔2025〕3号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 许春柏 | / | / | 2025年12月19日,接电话举报:岳阳市西塘镇有一车生猪来自北方。经查证,个体经营户许春柏于2025年12月18日从河南省三门峡市峡州区东港调运110头(12079公斤)未经检疫的生猪进入岳阳市西塘镇,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之规定。 | 罚款25607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