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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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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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旅责改字〔2016〕第 3 号

岳阳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27日,湖南省第一次旅游质监执法异地交叉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编号为No.15729920的团队档案中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是行程安排住宿标准栏中有“准四酒店标准间”涉嫌酒店星级模糊用语,违反《湖南省旅游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二是档案资料信息混乱:电子行程单上填写人数为1人,团队计划证明书中为64人,旅游团队报告书中为63人,电子保单上为85人,旅游合同中为60人。合同签订日期是2016年2月26日,约定旅游出发时间为2016年3月5日6时,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6日20时。档案中仅有的19份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只有2人填写了时间,且为2016年2月6日;三是合同中“旅游注意事项告知书”“游客健康申明”等内容双方均未填写,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四是宣传单上无旅行社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价格上存在不合理低价嫌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湖南省旅游条例》第四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改正报告送交岳阳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我办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你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