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或直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监督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五)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设置机构43个,其中内设机构33个,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分局4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科、价格监督管理科、投诉举报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抽检监测管理科、药品生产指导协调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财务和审计科、人事科、
机关党委(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直属事业单位为岳阳市质量计量检验监测中心,岳阳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岳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岳阳市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
直属分局分别是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楼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由原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合并组成)、原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3个单位(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原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6个单位(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云溪分局、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君山分局、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屈原分局)、原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9个单位(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屈原分局、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开区分局、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岳阳楼区分局、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溪区分局、岳阳市磁力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岳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岳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岳阳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511.34万元。因为是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44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42.85万元,占93.66%;其他收入1106.98万元,占6.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6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8.94万元,占71.54%;项目支出5310.42万元,占28.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49.36万元,因为是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1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5%,因为是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1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82.71万元,占87.16%;教育(类)支出0.18万元,占0.01%;科学技术支出63.49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32万元,占9.13%;卫生健康支出381.32万元,占2.19%;其他支出200.87万元,占1.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69.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4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2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785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行政人员的绩效奖励、综治奖励、第13月工资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31.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233.55万元,支出决算为7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289.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跨年项目专项资金结余下一年度。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34.2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93.72万元,支出决算为89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事业人员的绩效奖励、综治奖励等。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2.38万元,支出决算为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4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4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间在职转退休人员减少了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绩效奖励、综治奖励、第13个月工资。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死亡人员抚恤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37万元,支出决算为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置了残疾人就业。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6.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间在职转退休人员减少了支出。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7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6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5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1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8万元,完成预算的39.1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年度预算。因为是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1.4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接待关。因为是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13万元,完成预算的51.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停用一部分费用高的车辆,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因为是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45万元,占14.2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2.66%,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13万元,占83.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赴德国、奥地利、瑞典公务访问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机票、住宿、伙食、公杂、城市交通、公务访问活动、税金、领队陪同访问、护照签证保险等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09个、来宾5083人次,主要是学习交流、检查、考核、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万元,市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23万元,主要是油料费、保险费、修理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2.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853.13万元,减少140.90万元,降低7.6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79万元,用于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不良反应工作会议、药品流通、医疗器械、文明餐桌、餐饮食品整治工作会议,每次人数60人,内容为相关工作布置等;开支培训费50.06万元,用于开展餐饮监管培训、食品流通线上培训、党校、省局机关业务培训等,人数150人,内容为中心业务培训。全年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8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5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采购、公务等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委政法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 算 编 码:50601
评价方式: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0年6月10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
联系人 |
徐瑶 |
联络电话 |
0730-8224907 |
|||||||||||
|
人员编制 |
843 |
实有人数 |
928 |
|||||||||||
|
职能职责概述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二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五)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精准走好改革步伐。 任务2:完成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验工作。 任务3:加大食品药品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任务4:坚持商事改革为主线,服务全民创新创业. 任务5:坚持消费维权为主业,消费维权扎实有为. 任务6: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检工作。 |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今年以来,岳阳市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一三五”发展思路,践行“一线工作法”,全面深化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工作成效显著。机构改革稳中求进,统筹推进。商事改革勇于创新,成效显著。市场安全筑牢防线,严守底线。消费维权情系民生,多措并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为有位。 |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1511.33 |
4061.51 |
16342.85 |
|
|
1106.96 |
||||||||
|
1、市监局机关 |
7939.64 |
1906.93 |
5959.71 |
|
|
73 |
||||||||
|
2、岳阳楼工商分局 |
3151.47 |
118.97 |
2883.50 |
|
|
149 |
||||||||
|
3、云溪工商分局 |
754.90 |
38.48 |
683.69 |
|
|
32.73 |
||||||||
|
4、君山工商分局 |
867.12 |
58.23 |
771.16 |
|
|
37.73 |
||||||||
|
5、经开区工商分局 |
1655.30 |
101.09 |
1181.05 |
|
|
373.16 |
||||||||
|
6、南湖工商分局 |
784.73 |
103.91 |
597.82 |
|
|
83 |
||||||||
|
7、屈原工商分局 |
313.72 |
27.95 |
253.16 |
|
|
32.61 |
||||||||
|
8、食检中心 |
2298.71 |
1116.65 |
1142.60 |
|
|
39.46 |
||||||||
|
9、经开区食药局 |
431.82 |
16.22 |
217.91 |
|
|
197.69 |
||||||||
|
10、药检所 |
791.57 |
209.98 |
553.82 |
|
|
27.77 |
||||||||
|
11、质监局稽查局 |
236.69 |
8.2 |
228.49 |
|
|
|
||||||||
|
12、经开区质监局 |
331.71 |
45.41 |
234.28 |
|
|
52.02 |
||||||||
|
13、屈原质监局 |
67.38 |
2.91 |
58.76 |
|
|
5.70 |
||||||||
|
14、楼区质监局 |
106.50 |
2 |
104.50 |
|
|
|
||||||||
|
15、云溪质监局 |
74.07 |
4.02 |
70.05 |
|
|
|
||||||||
|
16、磁力中心 |
243.09 |
42.63 |
200.46 |
|
|
|
||||||||
|
17、计量所 |
605.35 |
101.20 |
503.96 |
|
|
0.19 |
||||||||
|
18、产品检验所 |
409.07 |
11.79 |
394.37 |
|
|
2.9 |
||||||||
|
19、纤检局 |
448.50 |
144.94 |
303.56 |
|
|
|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8659.35 |
13348.94 |
11502.57 |
1846.37 |
5310.41 |
-1209.54 |
2851.98 |
|||||||
|
1、市监局机关 |
5936.87 |
4815.98 |
4051.75 |
764.23 |
1120.89 |
95.84 |
2002.77 |
|||||||
|
2、岳阳楼工商分局 |
2974.34 |
2612.10 |
2339.21 |
272.89 |
362.24 |
58.16 |
177.13 |
|||||||
|
3、云溪工商分局 |
752.67 |
645.75 |
533.97 |
111.78 |
106.93 |
-36.25 |
2.23 |
|||||||
|
4、君山工商分局 |
827.51 |
692.76 |
610.24 |
82.52 |
134.75 |
-18.62 |
39.61 |
|||||||
|
5、经开区工商分局 |
1645.82 |
1236.82 |
1069.49 |
167.33 |
409 |
91.61 |
9.48 |
|||||||
|
6、南湖工商分局 |
734.57 |
518.67 |
447.33 |
71.34 |
215.90 |
-53.75 |
50.16 |
|||||||
|
7、屈原工商分局 |
301.80 |
222.36 |
201.92 |
20.44 |
79.44 |
-16.03 |
11.92 |
|||||||
|
8、食检中心 |
1843.74 |
287.65 |
195.43 |
92.22 |
1556.09 |
-661.68 |
454.97 |
|||||||
|
9、经开区食药局 |
399.07 |
282.03 |
240.54 |
41.49 |
117.04 |
16.53 |
32.75 |
|||||||
|
10、药检所 |
720.62 |
495.78 |
430.41 |
65.37 |
224.84 |
-139.03 |
70.95 |
|||||||
|
11、质监局稽查局 |
236.69 |
211.98 |
184.28 |
27.70 |
24.71 |
-8.2 |
|
|||||||
|
12、经开区质监局 |
331.71 |
254.79 |
215.15 |
39.64 |
76.92 |
-45.41 |
|
|||||||
|
13、屈原质监局 |
67.38 |
44.18 |
32.95 |
11.23 |
23.19 |
-2.92 |
|
|||||||
|
14、楼区质监局 |
106.50 |
96.38 |
80.43 |
15.95 |
10.12 |
-2 |
|
|||||||
|
15、云溪质监局 |
74.07 |
69.04 |
59.51 |
9.53 |
5.03 |
-4.02 |
|
|||||||
|
16、磁力中心 |
243.09 |
79.48 |
68.34 |
11.14 |
163.61 |
-42.63 |
|
|||||||
|
17、计量所 |
605.35 |
351.35 |
334.34 |
17.01 |
254 |
-101.20 |
|
|||||||
|
18、产品检验所 |
409.07 |
280.59 |
272.03 |
8.56 |
128.48 |
-11.8 |
|
|||||||
|
19、纤检局 |
448.50 |
151.25 |
135.25 |
16 |
297.25 |
-144.94 |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1.47 |
31.44 |
159.23 |
24.9 |
5.9 |
|||||||||
|
1、市监局机关 |
88.66 |
15.18 |
42.68 |
24.9 |
5.9 |
|||||||||
|
2、岳阳楼工商分局 |
22.45 |
3.23 |
19.23 |
|
|
|||||||||
|
3、云溪工商分局 |
18.47 |
3.34 |
15.13 |
|
|
|||||||||
|
4、君山工商分局 |
12.56 |
2.61 |
9.95 |
|
|
|||||||||
|
5、经开区工商分局 |
12.97 |
3.02 |
9.95 |
|
|
|||||||||
|
6、南湖工商分局 |
8.10 |
2.66 |
5.44 |
|
|
|||||||||
|
7、屈原工商分局 |
5.85 |
0.89 |
4.96 |
|
|
|||||||||
|
8、食检中心 |
7.68 |
|
7.68 |
|
|
|||||||||
|
9、经开区食药局 |
9.54 |
|
9.54 |
|
|
|||||||||
|
10、药检所 |
1.71 |
|
1.71 |
|
|
|||||||||
|
11、质监局稽查局 |
2.94 |
|
2.94 |
|
|
|||||||||
|
12、经开区质监局 |
2.49 |
|
2.49 |
|
|
|||||||||
|
13、屈原质监局 |
1.62 |
|
1.62 |
|
|
|||||||||
|
14、楼区质监局 |
|
|
|
|
|
|||||||||
|
15、云溪质监局 |
0.15 |
0.15 |
|
|
|
|||||||||
|
16、磁力中心 |
5.18 |
|
5.18 |
|
|
|||||||||
|
17、计量所 |
12.17 |
0.21 |
11.96 |
|
|
|||||||||
|
18、产品检验所 |
6.2 |
|
6.2 |
|
|
|||||||||
|
19、纤检局 |
2.72 |
0.15 |
2.57 |
|
|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924.20 |
9924.20 |
|
|
||||||||||
|
1、市监局机关 |
3542.87 |
3542.87 |
|
|
||||||||||
|
2、岳阳楼工商分局 |
890.97 |
890.97 |
|
|
||||||||||
|
3、云溪工商分局 |
423.78 |
423.78 |
|
|
||||||||||
|
4、君山工商分局 |
472.01 |
472.01 |
|
|
||||||||||
|
5、经开区工商分局 |
564.82 |
564.82 |
|
|
||||||||||
|
6、南湖工商分局 |
31.07 |
31.07 |
|
|
||||||||||
|
7、屈原工商分局 |
261.32 |
261.32 |
|
|
||||||||||
|
8、食检中心 |
1186.94 |
1186.94 |
|
|
||||||||||
|
9、经开区食药局 |
33.61 |
33.61 |
|
|
||||||||||
|
10、药检所 |
1233.36 |
1233.36 |
|
|
||||||||||
|
11、质监局稽查局 |
3.28 |
3.28 |
|
|
||||||||||
|
12、经开区质监局 |
20.18 |
20.18 |
|
|
||||||||||
|
13、屈原质监局 |
138.45 |
138.45 |
|
|
||||||||||
|
14、楼区质监局 |
4.04 |
4.04 |
|
|
||||||||||
|
15、云溪质监局 |
6.01 |
6.01 |
|
|
||||||||||
|
16、磁力中心 |
180.12 |
180.12 |
|
|
||||||||||
|
17、计量所 |
108.47 |
108.47 |
|
|
||||||||||
|
18、产品检验所 |
204.06 |
204.06 |
|
|
||||||||||
|
19、纤检局 |
618.84 |
618.84 |
|
|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
目标1: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精准走好改革步伐。 目标2:加大食品药品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目标3::坚持商事改革为主线,服务全民创新创业. 目标4:坚持消费维权为主业,消费维权扎实有为. 目标5: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检工作。
|
1、机构设置全部完成,设置机构43个,其中内设机构33个,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各,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分局4个,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2、查处平江辣条问题,11月29日,全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会议及案件讨论会在岳阳召开。 3、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对2018年度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19个地方予以督察激励,我市荣列其中,为湖南唯一获此项奖励市州。 4、制定了《持续提升岳阳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研报告实施方案》,妥善处置预付卡消费突发事件。 5、开展防爆电气、水泥、建材等重要工业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覆盖率100%。 |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指标1:最多跑一次办成率≥90% |
91.18% |
|||||||||||
|
指标2:回访满意率≥95% |
97.06% |
|||||||||||||
|
指标3:非公党建团建覆盖率≥98% |
100% |
|||||||||||||
|
投诉举报处理率100% |
100% |
|||||||||||||
|
数量指标 |
指标1:市场主体增长45000户,简易注销户数2800户。 |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45080户,简易注销户数2902户。 |
||||||||||||
|
指标2:清理僵尸企业户数1000户,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条数1600条,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00条 |
清理僵尸企业户数1051户,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条数1624条,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55条 |
|||||||||||||
|
时效指标 |
企业开办完成时间≤1天 |
达到预期目标 |
||||||||||||
|
验收时间12月31日前 |
达到预期目标 |
|||||||||||||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市场主体违法公开率达到90% 指标2: …… |
达到92% |
|||||||||||
|
经济效益 |
指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 指标2: …… |
已挽回639.89万元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无安全事故 指标2: …… |
达到预期目标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95% 指标2: …… |
96.10% |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4分 |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
四、评价人员 |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
赵奇志 |
副局长 |
|
|
|||||||||||
|
潘小勇 |
办公室主任 |
|
|
|||||||||||
|
钟辉雄 |
财务科和审计科科长 |
|
|
|||||||||||
|
王林 |
政策法规科科长 |
|
|
|||||||||||
|
徐瑶 |
财务科和审计科副科长 |
|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设置机构43个,其中内设机构33个,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分局4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科、价格监督管理科、投诉举报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抽检监测管理科、药品生产指导协调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财务和审计科、人事科、 机关党委(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直属事业单位为岳阳市质量计量检验监测中心,岳阳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岳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岳阳市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 直属分局分别是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楼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 2、人员情况 2019年末编制人数843人,其中行政编制348人,工勤编制29人,参公编制12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9人,差额编制22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929人。 3、职能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或直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监督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五)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状况 我局2019年为涉该单位,预决算由原来的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的预算合并组成,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除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局领导和法制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强化了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 2、重视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各科室的业务工作能力。3、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4、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招待费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我局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预算批复分析,年度预算收入10969.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预算支出109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9.78万元,占总支出的86.51%,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79.89万元,占支出的13.49%。使用内容为:打击传销等市场监管执法91.2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3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14.73元,商事制度改革、商标广告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27.05万元,大型修缮61.28万元,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监督抽查95万元,强制检定171万元,政府质量考核工作9.5万元,政府质量考核工作9.5万元,标准化、专项打假及投诉处理、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其他民生领域质量监督、法人库及条码管理专项28.5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28.5万元。 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收入决算情况
支出决算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从上述数据分析:2019年预算收入10969.67万元,决算18659.35万元,收入增加主要是省级财政追加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追加综合绩效考核资金、综治工作考评奖励、基本工资调标、非税超收可用资金等。结余减少主要上年度已列收入的专项资金跨年度使用。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我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执行情况表
从上表分析:基本支出超支3855.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620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6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主要是增加了综合绩效考核资金、综治工作考评奖励、基本工资调标。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主要是“三公”经费下降。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据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21.47万元,比预算减少313.47万元,下降58.60%,总额控制良好。比上年282.84万元减少61.37万元,下降21.70%,其中招待费较上年56.01万元减少24.57万元,下降43.87%,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207.58万元减少48.35万元,下降23.29%。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19.25增加5.65万元,出国费无增加5.9万元,上述增加的费用均通过批准开支。公务接待费本年人均0.03万元,在用公务车81台,平均每台费用1.97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本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479.89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227.05万元,用于商事制度改革、商标广告管理、农资成品油市场管理等;市场监管执法专项91.20万元,用于打击传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34.20万元,用于消费维权;办公设备购置14.73万元,用于添置办公设备;大型修缮61.28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监督抽查95万元,主要用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监督抽查;强制检定171万元,主要是面向公共安全,民生计量,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计量服务;政府质量考核工作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两大部分。其中,质量目标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质量措施为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基础建设;标准化、专项打假及投诉处理、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其他民生领域质量监督、法人库及条码管理专项28.5万元,主要是在企业的标准监管中,推进企业采用国家先进标准,用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带动地方企业提质上水平,专项打假及投诉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28.5万元,主要是负责生产、检验、重点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县(市)区督查、考核、抽查、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宣传教育培训等;非税收入征收成本338.83万元;办案费380.1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本年度专项资金收入7681.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08.2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4195.46万元(含省财政专项资金),非本级财政资金777.51万元。专项资金支出5310.42万元,结余237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专项工作启动较迟,二是资金下达晚致使一些项目需要跨年度执行。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资金支出中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报财政行资处和采购办进行审批,同时严格合同的签订,落实采购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批审核手续。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严格了制度的执行,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和精准指导下,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方面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有人数控制在人员编制数以内,“三公”经费较上年及预算大幅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除非本级财政追加专项资金、本级财政追加政策性工资提标、绩效、综治奖励、非税超收资金外,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挤占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局2019年度评价得分94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和精准指导下,按照“一三五”的基本发展思路,围绕“三大攻坚战”“四大会战”,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以商事改革为主线,党建统揽为主题,市场监管为主责,消费维权为主业,全面推进改革攻坚、监管加力、维权升级、服务提质、队伍转型工作呈现了新气象,出现了新变化,取得了新成效。 (一)商事改革勇于创新,成效显著。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对2018年度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1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荣列其中,为湖南唯一获此项奖励市州。一是推进国家总局两大试点。2月11日,全省首家简易注销企业在我局办结。截至11月底,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2902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占同期企业注销总数的65%。滚动年报有序推进,获总局信用监管司肯定。二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牵头实施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截至11月底,全市共办理涉及“证照分离”4种改革方式事项2433件。三是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与12家银行签订“全面服务企业战略协议”,形成网络、网格、网点服务体系。5月底起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探索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四是推行“110”改革。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天办结、零成本”的‘110’改革,在全省率先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11月12日省委深改委《改革通报》第32期推介了我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做法。据第三方随机电话抽查统计,跑一次办成率91.18%,回访满意率97.06%。截至11月30日,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5080户,同比增长10.05%,全市实有市场主体331863户。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服务。今年以来,指导市场主体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8件,申请地理标志商标1件,普通商标9580件。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总量35080件,中国驰名商标49件,马德里国际商标104件,地理标志商标18件,商标综合实力全省第二。专利申请量3334件,同比上升5.07%;专利授权量1991件,同比增长7.79%。 (二)市场安全筑牢防线,严守底线。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一是速查严处平江辣条问题。对3·15晚会曝光的两家食品企业及主管人员作出顶格行政处罚。举一反三,检查经营户2.2万户次,销毁不合格食品3950公斤,处罚行政相对人164名,获国家、省市媒体正面报道。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12月7日,隆重举行了“全国安全用药月”岳阳启动仪式暨食品药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开展“五进”宣传活动823场次,共发放科普宣传手册35200份。全市未发生一起原发性药害事件,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覆盖面100%。10月25日,销毁了10余吨假劣食品。全力防控非洲猪瘟,查处并销毁问题肉品47805公斤,关闭生猪交易市场1个。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加大监管执法,防范重特大事故,开展应急演练23次,检查使用单位1431家,立案115起,刑拘3人,停用重大安全隐患特种设备78台。四是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开展电取暖器具、消防产品、低速电动车等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共立案950起,案值565万元,罚没入库金额1122万元。岳阳科德商贸有限公司和岳阳巴陵全鱼席餐饮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批“两型仓储”和“两型餐饮”认证企业,实现岳阳零的突破。五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监管执法。 (三)消费维权情系民生,多措并举。一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315活动,放心消费活动整体推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妥善处置预付卡消费突发事件。截至11月底,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1859件,投诉举报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9.89万元。二是实施消费者满意度深度调研。制定了《持续提升岳阳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研报告实施方案》,通过调研推动了共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三是推进“五线”合一。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尽快实行“五线合一”,实现“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超预算范围和超预算金额列支现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 2、项目推进速度存在不及时,项目资金用款进度偏慢。 3、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处置程序有待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3、严格项目支出管理,细化分解项目到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