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23〕15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0号)、《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和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岳市财社〔2010〕10号)等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常住人口数为市统计局提供2022年末常住人口数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89元/人/年(9元标准按项目法分配,无分担比例)。该项指标资金请列入支出请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请各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确保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89元。各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附件:2023年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