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