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60009/2021-1792579
所属机构: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 责 人 :杜宇
联系电话:0730-8848255
机构地址: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17号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3: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源:市城管局2021-02-1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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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地方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指按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和隧道、雨污管道和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泥处置场等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和管廊设施,下同)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等行业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三)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四)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等城市维护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参与审核、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五)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改革,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理论研究,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负责城镇管道燃气供应、集中供热、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等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市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统一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企业的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置和村镇环境卫生、城市河道和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环境卫生等工作。

(八)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黄线”控制及路政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改(扩)建、维护和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和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管理及植物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信用体系评价;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和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城镇燃气和供热行业市场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含屈原管理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的审批;负责职责范围内管道燃气和汽车加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及安装维修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市场监督、公安交通、水务等管理方面移交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权。负责市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工作安排和协调。

(十二)负责行使《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对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南湖新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并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应对工作,负责政务网站、机关办公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战略、政策以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负责本系统车辆和安全、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维护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管理,负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款收缴,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工作。

(四)审计科。负责局属单位资产、规费和财务的审计;负责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

(五)信访维稳科。负责信访维稳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普法宣传、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和车辆、执法服装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负责本机关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调研论证、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送达、信息统计等有关工作。负责派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日常工作。

(八)城市管理考评科。拟订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负责对局属单位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评,负责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南湖风景区和有关市直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考评;负责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以及重大活动的城市服务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管工作。

(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区市容标准和环卫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协调、监督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城镇垃圾处理、村镇环境卫生工作。

(十)垃圾分类管理科。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评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指导县市区、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附属设施、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组织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施规划、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论证。

(十二)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绿化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市区名树名木进行保护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城市绿地建设指标统计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和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工作。

(十三)城市绿线管理科。负责监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绿线划定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监督权限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后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化恢复资金核定,并负责组织城市异地绿化建设;指导、监督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工作。

(十四)燃气管理科(加挂安全管理科)。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供气、供热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燃气、供热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订城市供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中心城区燃气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及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督促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本系统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查处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

(十五)户外广告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拍卖。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市城市管理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