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1-13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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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申请人不在岳阳市工作,在其工作所在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岳阳市购买、建造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在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条件下,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供户籍在岳阳市并工作或生活的直系亲属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