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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3-04-20 来源: 接待服务中心 
 

岳财社指〔2023〕10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83号)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76号),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3〕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二、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1“综合医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详见附件。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表将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下发。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专款专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岳阳市市本级及辖区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岳财社指〔2023〕10号岳阳市市本级及辖区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批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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