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互动问答6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2010-08-23 00:00
浏览量:1|| | ||

9月10日 ,手机号139★★★★8686的读者发来短信: 我是一个今年办理了退休证的退休职工。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退休工资是否要有办证补贴。要有的话应该怎么办理?

记者回复:记者从市计生委得知,已经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居民,按照现行的《湖南省计生条例》规定,在国家单位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工资时可增加其基本工资的5%。

9月11日,手机号130★★★★3215的读者发来短信:某公司先后欠他数万元钱。两年前该公司债权转股权。最近他发现该公司资产重组时隐瞒了大量良性资产,想知道他可否行使撤销权,并要求该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记者答复: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您可以行使撤销权,并有权要求该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务,还可要求其承担利息损失,但撤销权的行使应在法定期间进行。

9月12日,周先生来电说:他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向小区住户收取4元/月的楼梯路灯电费,想知道小区的收费是否合理?

记者回复:经记者查证,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公摊电费是户共同的鼓风机电费,而项费用并没有含在物业费中,且物业公司另外收取,已和住户签订了相关合同,因而收费未违反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