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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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岳政发〔2021〕4号)。该《办法》于2021年2月3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行业规章,其颁布实施对于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推进法治、廉洁、节约型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办法》共七章四十六条,重点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监督检查等工作作出了宏观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和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改革发展方向。

该《办法》突出体现了5个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机关事务工作体制。《办法》明确了市、县两级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机关事务系统上下级业务指导监督关系,界定了市、县市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建立了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机制。《办法》明确了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明确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省预算管理规定和本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三是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机关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经营性资产、公务用车等重要事项进行了专门规范,对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和建设装修标准,并按照公车改革方向和思路,提出了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和信息化管理新机制。四是规范了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围绕促进后勤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出了统一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机关提供专业化服务。五是强化了机关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意识。《办法》以公共机构节能为核心,细化了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的职责分工和实施途径, 推进政府各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和废旧物集中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