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取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单位简介、领导分工、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2、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本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4、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

5、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年度计划报告;

6、市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审核的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为民办实事项目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9、本局负责的行政复议、调查处理举报、投诉、信访事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10、本局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本局办公楼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网络查询方式

可登录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j.yueyang.gov.cn),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730-8880993

通信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235号,邮政编码:414000

电子邮箱:yysjgswglj@163.com

咨询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到本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依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投诉。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依规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