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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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岳阳经济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湖南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岳阳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夯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基础

(一)发展基础。岳阳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夯实统计基础,实施节能改造,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引导,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持续下降,能源资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凸显。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约1142家,能源消费总量5.89万吨标煤,用水总量1823.55万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5.44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为119.77千克标煤/人年,人均用水量37.09立方米/人。

节能技术改造初显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市获各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22个,其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个,引入社会资金金额8560万元;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源热泵等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建设太阳能光伏项目22个,淘汰燃煤锅炉11台;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260台,有效降低能耗,实现了10%-30%的节能效益。

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明显。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共创建示范单位17家,其中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1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全国能效领跑者1家;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1家;创建第一批节约型机关165家,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监督考核,推动绿色转型,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分类分级指导,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主要目标。依据国管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体系趋于完善,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运行通畅,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实现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4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951.19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5.57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的总目标。


“十四五”时期岳阳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基期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5.89

6.4(增幅8.6%)

预期性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1823.55

1951.19(增幅7%)

预期性

碳排放量(万吨)

23.78

25.57(增幅7.5%)

预期性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5.44

5.16(下降率5%)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人)

119.77

112.58(下降率6%)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

37.09

34.49(下降率7%)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

(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5年下降率为7%

约束性


二、深入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目标引领,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十大行动:

(一)开展低碳引领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

(二)推进绿色化节能改造行动。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标识评价工作。推动各地区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依据《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施绿色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主要目标:

1.“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改造既有建筑不少于1万平方米;

2.政府投资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大型建筑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新版国标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

3.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进行节能改造试点。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

1.完成太阳能光伏项目10个;

2.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3个;

3.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四)落实节水护水行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力争实现三大目标:

1.至2025年,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10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80%;

2.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全市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按用水功能区分别安装二级水表;

3.至2025年,推动市直机关及50%以上的市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重点推动市本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督导市直单位做好有害垃圾统一清运处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完成所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垃圾定点回收,建成20个以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六)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七)践行绿色办公行动。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标准。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八)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行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集中办公区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九)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积极开展国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先进标杆。持续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加大绿色低碳循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家,创建全国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家,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各1家,2025年底10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十)数字赋能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核实确定全市公共机构数量,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强化以标准化推动数字化,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数字资源,分析各单位、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

1.实现副科以上公共机构100%纳入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管理;

2.市直公共机构的分户、分层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县市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80%;

3.市直公共机构的照明、插座、动力、空调及特殊用电分项计量率达到80%,县市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50%;

4.市直公共机构有独立食堂及数据中心的公共机构,能源和水的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80%,县市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40%。

三、强化公共机构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一)制度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订《岳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反食品浪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制定碳排放核算、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标准。强化标准应用,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加大标准实施评估力度,提高标准的规范和引领效能。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落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二)目标管理体系。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各地区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引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能力提升体系。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大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监测、统计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标准、知识,突出节约价值导向,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氛围。积极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扩大远程培训规模,持续开展面授培训,做到分级分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培训2000人次以上。

四、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实施保障机制

(一)协同推进机制。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二)资金保障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专技培训机制。制定全市公共机构管理人员及各公共机构节能专员的专技培训的规划,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明确培训目标,切实提升我市公共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节能专员的专业素质。

(四)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和对县市区政府考核,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各类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检查执法力度。

 

 

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