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全科   2018-09-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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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综治委校园治安办〔2018〕9号

 

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汛期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期末临近,暑期将至,各类溺水、交通、食品卫生、恶劣天气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放假前及暑期汛期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把安全措施落细、落实、落小,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

二、加强教育,强化重点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以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汛、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暑期安全教育,着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抓好以下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防溺水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防溺水工作作为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放暑假前利用班队会、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要确保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到每一个学生家长手中,告知学生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学校务必在放假前将家长签字后的回执收归学校留存,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而没有留存回执的要追究学校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及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暑期校车安全管理,利用暑期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驾驶人对校车进行保养维护。各学校要在放假前上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课,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

(三)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各学校要在期末和开学初重点关注学生情绪变化,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排查和化解学生之间纠纷。要安排值周老师和校园保安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巡查,特别是对学生宿舍、厕所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区域进行重点巡视。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要启动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夏季气温高,容易发生中暑、食物中毒等事件。各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卫生检查,严格落实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各学校要认真清理食堂卫生,检查储存食品原材料的卫生质量状况,彻底清除腐败变质、过期等食品原材料,确保新学期食堂安全运营。

(五)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当前,正值夏季和汛期,大风、暴雨、高温、雷击等恶劣天气多发。各学校要认真排查校舍及附属设施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引导学生在暑期遇大风、暴雨、雷击等恶劣天气避免外出,防止事故发生。

(六)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消防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隐患;要完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维护、保养、更新安防设施、器械,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三、拓宽渠道,建立家校对接机制

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示学生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告知暑期安全注意事项,指导监护人做好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力度,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值守,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带班领导假期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岳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