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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转移
来信人: 李梅
来信时间: 2012-05-03 12:15:19
内容: 我是外地户口,想把户口迁人岳阳,婚前老公买了房,但房产证上是单独所有,我们现在结婚了,我可以以买房落户岳阳吗?因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房产证做了抵押,没有原件怎么办?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05-21 16:43:11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信访人所述情形符合购房入户政策,须提供房产证(房产证已做抵押的,可到房产局开具相关证明),迁移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移人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岳阳楼区人口迁入管理卡(岳阳楼区政府办理),到岳阳市政府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即可。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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