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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农民工交通意外鉴定伤残问题
来信人: 任小姐
来信时间: 2011-09-27 15:54:10
内容: 市长: 您好! 我父亲是新泉镇XX村的农民工,于2011年9月15日发生交通事故,载货车将他的脚压至重伤,后送至长沙市医院抢救,但最终左脚膝盖下截肢一半。 對於以後的生活作為子女有如下问题向貴局咨询: 1)应到哪个机构做伤残鉴定? 2)交通事故发生多久之后做鉴定合适? 3)做鉴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 4)申请资料提交后需要多久后会回复? 5)鉴定下来后是向新泉社保局申请伤残补助还是县社保局? 以上请回复。 感谢! 任女士 2011.9.27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1-12-31 11:17:34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您的情况不十分清楚,既没有地址也没有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也不明确,经查询相关单位均无受理记录,无法查清该案件具体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1、伤残鉴定可以到县级以上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2、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已报案,从治疗终结日起可以凭办案单位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鉴定;
3、鉴定需带本人所有病历资料;
4、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将会通知当事人;
5、鉴定后的伤残补助根据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调解处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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