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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转移
来信人: 柯伟康
来信时间: 2012-05-10 22:54:31
内容: 尊敬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户口迁移的制度. 我是户口是湖北天门的.我爸爸在这边买了房子.按照道理来说他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岳阳来.但是我作为他的儿子能跟着他一起迁移到岳阳来吗?我已经满18周岁了.他现在没有把户口迁移过来.要是我能跟着一起迁移过来的话.他就把我们一家人户口全部迁移过来.主要目的就是把我的户口弄成岳阳市户口.要是不能的话就没意义了. 顺便咨询一下办理户口迁移所需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05-21 16:49:23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根据户口迁移政策,其父亲在我市购房后,其父亲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携带房屋产权证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岳阳市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因柯先生已经满18周岁,因此其不符合迁移政策。
特此回复
 
一二年五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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