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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补办国土证是否也是属于不动产证不满两年,不能交易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12-08 10:14:08
内容:

你好,近期我购置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是2016年4月12日办理,已拿到证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国土证一直没有办理。今年的11月8日,贵局受理了我的不动产证申请(不受理国土证办理,直接办不动产证)。请问我的这种属于商品房补办国土证的情况,是否也是属于不动产证不满两年,不能交易的范围。

我在办证大厅询问,有人说属于,有人说不属于,我需要一个权威的答复。之前我在市长信箱提问是国土资源局,他们打电话来说,这个不属于他们解释,应该是你们解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7-12-08 11:21:16
回复内容:

已致电当事人。这项政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当事人表示接受。请您转信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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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12-11 09:02:40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说明,你的房屋不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岳建发〔2017〕45号)文件的规范范围,可随时进行交易。但请保留好你房屋的原房产证复印件,以便在办理手续时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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