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局长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问题
来信人: herofw
来信时间: 2015-04-28 17:41:39
内容:

尊敬各位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下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该怎么办.我买的二手房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20年.当时是2002年.我是2014年买的也就是到2022年还有8年土地使用证就到期了.如果到时候到期了这个土地证是否就无效了.还是需要什么手续重新办理土地证.而且现在法律规定不是70年的使用年限吗.怎么我这里的是20年.麻烦各位领导给个答复.谢谢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5-04-30 17:28:53
回复内容:

herofw先生:

你好,你来信咨询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如何办理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上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你应当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前一年申请办理使用期限续期手续。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期“70年”是指最高年限。

再次反馈: 感谢市国土局领导的回复..
再次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再次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5-05-04 17:28:17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