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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雅典铭苑代收国土证办证费用
来信人: 1215
来信时间: 2016-06-27 16:05:50
内容: 雅典铭苑在代收业主国土证办证费用里面含800元左右的土地测量费,经了解,土地测量费由委托方缴纳,业主并未委托进行土地测量,此项费用雅典铭苑开发商向业主收取是否合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6-07-05 08:15:34
回复内容:

您好。

经查实,雅典铭苑开发商尚未在我局下属规划勘测院办理该小区的土地测绘业务,该院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一家接受委托、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测绘服务单位,采取“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收取费用,且费用标准为出图入库费每宗300元。

感谢您的来信。


再次反馈: 那请问领导雅典铭苑开发商向业主代收的国土证费用为810是否合理?上面说的300出图入库费用是否应由委托方(开发商)交?
再次回复:

    已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并获得了对方的认可,并无其他异议。

再次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6-07-14 08: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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